为什么提倡以护生和素食代替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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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大家“以护生代替放生”,“以素食代替放生”。一段时间下来,得到很多信众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对于我们的倡议不以为然者亦有之,持怀疑态度者亦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对于一项行之千百年的传统行为的改变,人们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和看法,这都很正常。在此,我认为有必要对目前“放生市场”和放生行为进行分析,并理性、客观地告诉大家,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在新加坡我们提倡以护生和素食代替放生的原因。
说到放生,人们总以为是佛教特有的传统,大多数人的观念中,佛家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最根本的一条便是不杀生,并且还要放生。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等佛教俗语更是家喻户晓。佛教的《梵网经》中也可读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这样的经文。这其实是告诉我们,不杀生、放生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我们的慈悲心。
其实,道家的重要典籍《列子·说符篇》中也有放生的记载:邯郸的老百姓在正月初一向简子献上斑鸠,简子很高兴,丰厚地奖赏他们。幕僚问他为什么这样做。简子说:“正月初一放生,显示对动物的恩泽”。
尽管佛道两家的放生行为建立的理论基础不同,但是同样都表达出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对养育人类的自然的感激之情,也对人类自身道德行为提出规范和要求。尤其是汉传大乘佛教已经把放生设定在体现戒律精神和慈悲心、菩萨行的高度上。
当然,在西方文明中,也不乏类似的思想。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曾说:“人类如果不想窒息自己的情感,则人必须要以仁心对待动物,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我们可以从人对待动物的态度上来判断他的心。”
放生本来是一桩功德无量的好事,但是在缺乏指导、缺乏对动物基本生存条件的认知、缺乏科学的放生知识的情况下,一味地追求形式、追求功德、甚至追求热闹,我们很多人的放生反而变成杀生。而与此同时,放生市场不断扩大和放生活动的规律化也直接催生了放生行为的商业化。
任何一个市场的关系如果简单地说其实是供与求的关系,有人需要鸟来放生,便有人使尽一切手段去捉鸟。由放生而捕捉,再放生而再捕捉导致的恶性循环,使得今天的放生活动百病丛生,积弊难除。
其实,这种情形在《列子·说符篇》中记载的那个小故事中也早已提到了。简子说正月初一放生是尊重生命,示以恩德。但他的幕僚却说:“老百姓知道你要放生,所以争着捕捉它们,因捕捉而杀死的动物就更多了。你如果想要它们存活,不如禁止老百姓捕猎。捕捉来了再放生,好处还不如坏处多呢!”
在今天,由于大规模的放生活动日益增多,放生这种本来神圣的行为便不可避免地和商业行为搭上了关系。
在我国,尤其是在卫塞节及佛菩萨圣诞日前后,全国上下各个寺院庵堂几乎都有规模不小的放生活动,大批量的放生需要大批量的购买,大批量的购买需要大批量的供应,大批量的供应需要大批量的捕捞,奇货可居,甚至此时各种水产动物的价格也随之上涨。
于是有些团体甚至在卫塞节前半月甚至一个月就给水产类或鸟类供应商预定了要放生的禽鸟鱼鳖等动物,任由他们再下订单或雇人去捕捞,只等佛菩萨圣诞日时举行“放生”仪式。我想问问诸位,这样的放生活动还有意义吗?
当放生的弊端逐渐暴露后,有人把矛头指向商人,责备他们惟利是图,不择手段。但是,商人逐利,何错之有?反躬自问,难道我们自身,尤其是喜好“放生一族”的佛教同修自己难道没有错误吗?
除了放生活动的日益商业化外,更让人诟病的是对所放动物生活习性、生活环境以及生活能力的漠视。常常出现的情形是:放生时敲敲打打、热热闹闹,放生后不久便尸横遍野或尸横遍河(池、海)。
不久前,我们坐渔船去海上撒骨灰,当船家得知我们是居士林的同修时,便对着我大发牢骚。他非常赞同居士林提倡的“新放生主义”,没别的原因,他说跑海上几十年,看了太多放生变杀生的悲剧。尤其是近几年来有些人经常带领信徒举行放生活动,而他们经常把淡水鱼放进大海里,把浅水处生活的螺蛳丢进深海里,把沼泽龟和山龟也放进海里。每次告诉放生的带领人,他们却置若罔闻,而他们的放生队伍一离开,海面上便白花花地飘着一大片死鱼。
老人家最后说,他现在懒得说了,“就让他们造业吧”。
这样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我国国家公园局估计,去年在卫塞节期间放生的动物有九成不到一个星期就死亡。公园局的专家分析,因为这些动物是被饲养惯的,无法自己觅食及自我保护,最终不是饿死,就是被同林中的动物杀死。
去年,公园局人员仅仅在中央集水地带保护区内便发现超过100只死鹌鹑。而这些腐烂的动物尸骸直接会影响蓄水池的水质。
我国如此,国外亦不例外。中国近些年来经济高速发展,每到佛菩萨圣诞日,规模宏大的放生活动处处上演。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去年大年初一很多善男信女凿开冰面在北京后海放生黄鳝、乌龟、甲鱼、甚至热带鱼等五花八门的水族动物,结果因为缺氧和气温太低,所放动物几乎无一生还。(《新京报》)。
不久前,有人在厦门大学水库边靠山的小道两旁,发现横陈着数百只麻雀的尸体。起初,管理人员怀疑这些麻雀是被毒死的,解剖了才发现,麻雀的胃里除了沙子什么都没有,腹部非常瘦,内脏外观都很正常,没有变色或者淤血,这些麻雀应该都是饿死的。
厦门观鸟会的人说,野生状态的未成年麻雀一般都有成鸟带领,这群麻雀是清一色的雏鸟,没有一只成年鸟。厦大水库位置偏僻,基本上没有未成年麻雀需要的食物。另外,这些麻雀行为迟钝,不怕人,它们聚在一起刨土找食,很显然是笼养形成的习惯,买这样的鸟类放生不饿死才奇怪(《厦门晚报》)。
如果说以上只是“好心干坏事”的不当放生行为,导致了放生动物的加速死亡。那么《北京晚报》去年5月23日所报道的在中国东北通化市上演的一场由不当放生行为引发的“人蛇大战”,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之余不寒而栗。
当时通化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花了一整天时间,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有人放生的500多条蛇中的300多条请出了公园和居民区,另外200多条却不知所终,让当地居民尤其是儿童担惊受怕了好些时间。
如果盲目“放生”,就变成了“放死”,也会对环境和生态平衡造成影响。
话已至此,大家不禁要问:放生真的不适合时代了吗?当然不是,放生的本意是好的,目的也是要启发和增长我们的慈悲心和对待一切生命的平等心、爱心。今天放生活动弊端丛生,令人指责,并不是放生本身的问题,而是方法上和放生知识欠缺上的问题。
当代很多高僧大德也指出当今放生应谨慎为之。台湾法鼓山创办人圣严法师曾说:放生在佛教观念上来讲,本來就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但是一切要讲求随缘,无须强求。如果有人遇到了野生动物本來就在野地生活得很好,不小心被人捉到了,你买下來放它回去,这是一种功德。如果是为了放生而放生,“为了放生而捕生,那就是杀生而不是放生了。”
我个人也认为不论什么时代,不论什么社会,放生的思想是佛教千百年来的优秀传统,放生活动也是有其一定的存在意义的,但放生必须回归到理性的道路上来。我们决不能为了贪福求寿,决不能为了场面热闹,决不能为个人私利,在不了解所放生命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性和来源、在放生成活率没有保障的情形下随意放生,而以放生之名行杀生之实。
我国的淡水资源非常有限,几个蓄水池的生态环境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下为国民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不可或缺的利益,为了免受污染,蓄水池的生物容量和生物种类也是有严格限度的。偷偷摸摸地把水族类放进蓄水池内,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佛教是智信不是迷信,我们不能迷信放生的“小功德”而损害其他国民和周边居民的“大利益”。这不是佛教所倡导的“利乐有情”的精神,这些人能否真正修到“功德”我也很怀疑。
在新加坡的特殊环境下,我们提倡以呵护生命、关爱动物和素食来代替放生,从根本上改变放生在新环境下的消极影响,也从根本上杜绝放生悲剧的不断上演。我国素餐馆和熟食中心的素食摊位非常普遍,我建议佛教徒在佛菩萨圣诞日带家人朋友去吃素,这是一种更健康的饮食观、也是一种更积极的护生放生模式。
雨花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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